钦定历代职官表卷六十

钦定历代职官表卷六十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历代职官表卷六十漕运各官表

秦、汉、晋、隋、唐、宋、辽人、金、元、明。

总叔目,漕运巡,视漕务粮道管事,粮同知,通判,押令,政,运通判,漕,标副将以下官,领运守备千总漕运各官

国朝官制:总督漕运一人,掌督理漕挽,以足国储。凡收粮起运,过淮抵通,皆以时稽核催攒,而总其政令,驻札淮安。康熙二十二年定制,粮艘过淮后,总漕随运北上,率所属官弁相视运道险易,调度全漕,察不用命者,俾舳舻相接,毕渡天津,入觐述职,以重官守。

巡视漕务四人,掌稽察所巡之地,挑浅疏滞、趱程纠弊,以肃漕政。以给事中、御史抡选简充,一年而代。顺治初,沿明制,遣御史巡漕。七年,裁巡漕御史,以粮道逐程分押。雍正七年,以粮船过淮抵通,多有陋规,分遣御史二人往淮安稽察,二人往通州稽察。乾隆二年定制,巡漕御史四人,一驻

人。驻省城。每年粮船起帮,督押过淮,盘验毕,回任料理新粮。山东、河南粮道每年押运抵通。雍正四年,令总漕于江苏二粮道内,每年委一人亲押过山东入闸,俟江南粮船尽数过淮,即回本任。乾隆四十八年,定各省粮道俱押本省粮船抵临清盘验,方回本任。惟山东粮道上下攒运,俟总漕押送尾帮抵临清,然后回任。

谨案:明时十三省各以布政司参议督粮。国朝亦沿明制,各省并设督粮道,以司仓储。江南、山东、河南、江西、浙江、两湖而外,若福建、陕西、广东、云南、贵州皆有粮道,甘肃有巴里坤粮道,然皆非总漕所辖,其职掌皆入司道表中,于漕事无与也。

管粮同知六人,

通判三十三人,

掌监兑漕粮。凡米色之美恶、兑运之迟延,及运军横肆苛求、衙役需索、奸蠹包揽搀和等弊,皆司其禁戢之政。初,漕粮以府推官监兑。康熙六年,各府推官既裁,改委同知、通判,山东以武定府同知,济南、兖州、东昌、泰安、曹州五府通判;河南以归德、卫辉、怀庆三府通判;

江南以江宁、苏州、松江、凤阳四府管粮同知,

苏州、安庆、宁国、池州、太平、庐州、扬州七府管粮通判,

松江、镇江、徐州三府粮捕通判,

淮安府军捕通判;

浙江以湖州府同知,杭州、嘉兴二通判;

江西以南昌、吉安、临江三府通判;

湖北以武昌、汉阳、黄州、安陆、德安、荆州六府通判;

湖南以长沙、衡州、岳州三府通判。

押运同知。通判十六人,掌督押粮艘,管束运军,禁沿途迟延、侵盗、搀和之弊。

山东一人,

河南一人,

江南七人,

浙江三人,

江西二人,

湖北一人,旧制

湖南一人。

总漕会同督抚,于各省同知、通判内选委。抵通日,仓场侍郎送部引

漕标副将一人,

游击一人,

都司二人,

守备二人,

管理塘务一人。

千总四人,

把总十人,掌催护粮艘。

漕标副将一人。所属中营都司一人,守备二人,左营都司一人,右营游击一人,管理塘务一人。

左、右哨千总四人,把总十人。

领运守备五人,卫守备九人,守御所千总十三人,千总一百八十六人,

随帮效力武举,每帮一人。

德州卫,

德州左卫,

东平守御所,

平山前帮、后帮,领运千总各二人。

蓟粮帮

扬州卫守备一人,漕船三帮,仪征一帮。

四帮,嘉兴、湖州、严州二所各一帮,

台州、温州二卫各二帮,每帮领运千总二人。

绍兴、处州二卫漕船,前帮领运守备名一人,千总各一人,后帮领莲千总各二人。

海宁卫金衢所领运守御千总各一人,卫千总各一人。

江西南昌卫漕船,前帮领运守备一人,千总一人,后帮领运千总二人。

袁州、赣州二卫漕船各一帮,领运守备各一人,千总各一。

入九江卫漕船二帮领运千总各二人。

吉安、安福、永新、抚州、建昌、广信、铅山、饶州八所漕船各一帮,领运守御千总各一人,卫千总名一人。

湖北武昌卫、

武昌左卫、蕲州、黄州、襄阳、沔阳、岳州五卫,

荆州卫、荆州左卫、右卫,湖南三帮,领运千总各一人。

以上各省各帮,每帮随帮效力武举一人。

白粮领运,江苏苏州府、太仓州运白粮船共一帮,

松江、常州二府各一帮,

浙江嘉兴、湖州三府各三帮。领运千总每帮各二人,

随帮效力武举各一人。

历代建置

谨案:三代无漕运之事,秦、汉变封建为郡县,始漕郡国之粟以给京师。然汉时漕事皆郡县自办,朝廷未尝设官以领之。西汉末,尝置都尉以司其防护,至东汉初又罢。晋初始以大司农部护漕掾,其后又以都水使者督运。然司农本掌仓储,都水官职司水利,皆非专掌漕事者。自是以后,至唐开元以前,公私漕运皆以都水官兼掌而已。自唐先天置发运使,开元又置转运使,于是领漕始有专职。宋、辽、金沿唐制,置发运、转运、漕运等使,至明置漕运总督,而今因之。此实漕运一官之沿革也。然唐开元以前之大司农、都水官虽非专司漕事,而其时别无统领漕运之官,职掌所及,未可概略。大司农已见仓场侍郎表,都水官已并入工部都水司职中,又见河道表,今互见其略于此表焉。

又案:漕运有资以

未置。

三代

天子,惟有服食器用之贡,而无粟米之输。将至畿内之地,禹贡所谓总秸粟米,则又皆民间自为运致而已,故其时无司转运之官。若春秋时,秦输晋粟,自雍及绛,吴城𨝍沟以通运道,则以恤邻国之灾患,与自给其师旅之费,既非所以供天子之都,而亦不以为经常之法也。

新唐书食货志:

杜佑言:秦汉运路出浚仪十里,入琵琶沟,绝蔡河,至陈州而合。

秦、汉时,故漕兴成堰,东达永丰仓。

谨案:漕运实始于秦。主父偃言:秦飞刍挽粟,起于黄、腄、琅邪负海之郡,转输北河。此以海运给边塞。唐志言秦时运道如此,此以河运给京师,然掌运之官,尚未见于史也。

汉汉书卜式列传:

为成皋令,将漕最。

朱博列传:

为护漕都尉。

后汉书光武帝本纪:

建武七年二月,罢护漕都尉官。

谨案:汉初漕关东粟以给中都官,岁不过数十万石。至武帝时,河东守番系言:漕从山东西,岁百余万石。至宣帝时,大司农耿寿昌言:故事,岁漕关东谷四百万斛,以给京师。盖其为数之多如此。贾谊新书云:今汉越两诸侯之中分,而乃以庐江为之奉地,虽秦之远边,过此不远。是江、淮之粟,当时已至京师,盖其为涂之远又如此。然汉书百官表、后汉百官志皆不见有专司转运之官,惟护漕都尉之官,见于朱博传,未知其所由起,然第主其防护而已,亦非总领漕运之事。盖汉时关东谷给中都官者,皆郡国自遣人输送,太仓令居京师以受之,而己意秦制亦必如此。盖漕畿外之粟以供天庾,始于秦、汉,而掌运尚未有专官也。

三国郦道元水经注:魏景初二年二月,帝遣都督沙丘部监运谏议大夫寇兹平河岨。

谨案:魏时漕事,盖亦郡国自遣官输送,而朝廷遣大夫监之,此即后世巡漕御史之任也。

晋晋书职官志:大司农统襄国都水长,东西南北部护漕掾。

宋书百官志:晋武帝置都水使者。怀帝永嘉六年,刘聪入洛阳,都水使者爰濬先出督运,得免。然则武帝置职使掌运矣。

谨案:秦有治粟内史,掌谷货。汉改为大司农,其属有太仓令,受郡国传漕谷,盖若今仓场侍郎受漕粟,而转运则非其所掌也。晋初,大司农统护漕掾,始以受粟之官兼职运粟之事矣。汉置都水使者,以主水利。至晋时,以都水便者督运,则又以河渠之官兼司转漕之务矣。哀帝以司农并入都水,后虽复置司农,而不复领漕务,第以都水官兼掌。自此以后,宋之都水使者兼掌舟航及运部,梁之大舟卿兼主舟航、河隄,隋、唐之都水监兼领舟楫、河梁二署,皆与晋时职掌无异。至唐先天时,置发运使,开元时置转运使,于是舟楫署废,而都水监始于漕务无与矣。

水经注:晋泰始三年五月,武帝遣监运太中大夫赵国都匠中郎将河东乐世修治河滩。

晋书孝武帝本纪:太元六年,置督运御史官。

谨案:魏时有监运谏议大夫,晋泰始时有蓝运太中大夫,是魏、晋时常以大夫监运。孝武置督运御史,即监运大夫之职。后世以御史巡漕,实昉于此。

宋齐梁陈

宋书百官志:都水使者一人,掌舟航及运部。

谨案:宋以都水使者掌运部,齐、梁以后及北朝皆因之,其职盖兼有今河道、漕运二总督之任,表亦互见焉。

北魏杜佑通典魏三门都将薛钦上言:

计京西水次汾华二州,恒农、河北、河东、平阳等郡,年常绵绢及赀麻,皆折公物,雇牛车送京。道险人弊,费公损私。略计华州一车,官酬绢人匹三丈九尺,别有私人雇价布八十匹;河东一车,官酬绢五匹二丈,别有私人雇价绢五十匹。自余州郡,虽未练多少,推之远近,应不减此。今求车取雇绢三匹,市材造船,不劳采斫。计船一艘,举十三车,车取三匹,合有三十九匹。雇作手并匠及船上杂具食直,足以成船。计一船剩绢七十八匹,布七百八十匹。又租车一乘,官格二十斛成载,私人雇价,远者五斗、布一匹,近者一石、布一匹。准其私费,一车有布,远者八十匹,近者四十匹。造船一艘,计举七百石,准其雇价,应有千四百匹。今取布三百匹,造船一艘,并船上覆理杂事,计一船有剩布千一百匹。又其造船之处,皆须锯材人功,并削船茹,依功多少,即给当州郡兵,不假更召。汾州有租佣调之处,去汾不过百里,华州去河不满六十,并令计程,依旧酬价,车送船所。船之所运,惟达雷陂。其陆路从雷陂至仓门,调一军雇绢一匹,租一车布五匹,则于公私为便。

尚书度支郎中朱元旭计称:今较薛钦之说,验迹未彰,而指况甚善。所云以船代车,是策之长者。若以门兵造车,便为阙彼防城,无容全依。宜令取雇车之物,市材就作,及仓库所须,悉以营办。七月之始,十月初旬,令州郡纲典,各受租调于所在,然后付之。十车之牛,留车士四人,佐其守护。粟帛上船之日,随运至京,将共监慎,如有耗损,同其陪征。河中缺失,专归运司。输京之时,令其即纳,不得杂合,违失常体。必使量上数下,谨其受入,自余一如其例。计砥柱之艰,号为天险,迅惊千里,未易其功。然既陈便利,无容辄抑。若效充其说,则附例酬庸;如其不验,征填所损。今始开创,不可悬生减折,且依请营立。一年之后,须知赢费。岁遣御史,校其虚实,脱有乖越,别更量裁。尚书崔林按钦所列,实允事宜。郎中之计,备尽公理。但舟楫所通,远近必至,苟利公私,不宜只在前件。昔人乃远通褒斜,利关中之漕;南达交广,以增京洛之饶。况乃漳洹夷路,河济平流,而不均彼省烦,同兹巨益。请诸通水之处,皆宜率同此式。纵复五百三百里车运水次,计较利饶,犹为不少。其钦所列州郡,如请兴造。东路诸州,皆先通水运,今年租调,悉用舟楫。若船有所缺,且赁假充事,比之僦车,交代息耗。其先未通流,宜遣检行,閒月修葺,使理有可通,必无拥滞。如此则发召匪多,为益实广,一尔暂劳,久安永逸。

诏从之,而未能尽行也。

北齐隋书食货志:齐租入台者,五百里内输粟,五百里外输米。

后周唐六典:周司水中大夫一人。

谨案:后周之司水,即魏、齐之都水使者也。后魏、齐、周掌运之官,皆不见子史,然前此则晋以都水使者督运,同时南朝则宋之都水使有掌舟航运部,当时官制相沿,其职掌谅当不异。又北史:魏刁廱为薄骨律镇将,于河水之次造舟水运。更以魏薛钦、朱元旭之所言者观之,是当时租调有镇将之处,则镇将主其输将,无镇将之处,则州郡职其纲运,而都水官居京师以领之也。

隋通典:

隋开皇二年,废都水台入司农。十三年,复置。仁寿元年,改台为监,更名使者亦为监。炀帝又改为使者,寻又为监,加置少监,又改监及少监为令,领舟楫、河渠二署。

谨案:隋都水监所领之舟楫署,即主水运之官也。晋尝并司农入都水,隋初又尝并都水入司农,盖仓储与漕挽之事本相关通,故或以漕挽之职兼仓储,或以仓储之官兼漕挽也。

唐六典:

隋潼关、渭南皆有仓以转运之,各有监官。

谨案:隋黎阳、洛口诸仓监官,如今仓监督,已见仓场侍郎表。惟潼关、渭南监官兼司转运,则如今之押运官也。

唐旧唐书职官志:

都水监总河渠、舟楫二署之官属。

舟楫署令一人,丞二人,掌公私漕运之事。

新唐书百官志:

都水监舟楫署有令一人,掌舟楫运漕。

漕正二人,府三人,史六人,监漕一人,漕史二人,典事六人,掌固八人。上元二年,署丞二人,掌漕运隐失。开元二十六年,署废。

旧唐书食货志:开元二十二年,以裴耀卿为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充江淮、河南都转运使,以郑州刺史崔希逸、河南少尹萧炅为副。天宝三载,杨钊以殿中侍御史为水陆运使。肃宗初,第五琦请以江淮分置租庸使,市轻货以救军食,遂拜监察御史,为之使。乾元元年,加度支郎中,寻兼中丞,为盐铁使。宝应元年,以侍御史穆宁为河南道转运、租庸盐铁使,寻加户部员外,迁鄂州刺史,以总东南贡赋。是时,朝议以寇盗未戢,关东漕运宜有倚办,遂以通州刺史刘晏为户部侍郎、京兆尹、度支盐铁转运使。盐铁兼转运,自晏始也。晏始以盐利为漕佣,自江淮至渭桥,率十万斛佣七千𦈏,补纲吏督之,不发丁男,不劳郡县,盖自古未之有也。自此岁运米数千万石,自淮北列置巡院,搜择能吏以主之。广德二年,复以第五琦专判度支、铸钱盐铁事,而晏以检校户部尚书为河南尹及江淮已来转运使。永泰二年,晏为东道转运常平铸钱盐铁使,琦为关内河东、剑南三川转运常平铸钱盐铁使。贞元元年,元琇以御史大夫为盐铁水陆运使。八年,诏东南两税财赋,自河南、江淮、岭南东道至于渭桥,以户部侍郎张滂主之;河东、剑南、山南西道,以户部尚书度支使班宏主之。顺宗即位,以杜佑判盐铁转运使,理于扬州。大中五年二月,以户部侍郎裴休为盐铁转运使。明年八月,以本官平章事,依前判使。始者漕米岁四十万斛,其能至渭仓者十不三四,漕吏狡蠹,败溺百端,官舟之沈,多者岁至七十余只,缘河奸犯,大紊晏法。休使寮属按之,委河次县令董之,自江津达渭,以四十万斛之佣,计𦈏二十八万,悉使归诸漕吏,巡院胥吏无得侵牟。由是三岁漕米至渭滨,积一百二十万斛,无升合沈弃焉新唐书李杰列传。

先天中,进陜州刺史、水陆发运使,置使自杰始。韦坚列传:擢为陜郡太守、水陆运使。

新唐书食货志:

开元初,河南尹李杰为水陆运使,运米岁二百五十万石。二十五年,崔希逸为河南陜运使,岁运百八十万石。二十九年,陜郡太守李齐物凿砥柱为门以通漕。

旧唐书德宗本纪:

大历十四年,以杜亚为陜州长史,充转运使。

建中二年,以姚明扬为陜州长史、本州防御陆运使。

贞元元年,以李泌为陜州长史、陜虢都防御观察陆运使。

十四年,以崔宗为陜州大都督府长史、陕虢观察水陆转运使。十六年,以河南少尹张式为河南尹、水陆转运使。

谨案:唐初以都水监领舟楫署,主公私漕运。至先天中,置水陆发运使。开元中,置都转运使,于是舟楫署废,而都水官始不领漕事矣。水陆发运使后又日水陆运使,又曰水陆转运使,或但曰陆运使。盖唐时江淮民送租庸者,皆输于东都,由东都陆运至陕,又由陜水运至京师。所谓水陆运使者,掌自东都至京师水陆之转运也。其但曰陆运使,则以水运之事并于诸道转运使,而此但掌其陆运也。至元和六年,而陜州刺史不带运使,则又以水陆运事并归于诸道转运使也。故宣宗时韩休为转运使,以平河县令董漕事,自江达渭,则河、渭漕事皆转运使主之矣。大约唐之发运使、转运使皆为今总漕之职,然发运使专司东都至京师转运之事,都转运使则总司诸道,而又兼掌盐铁及货财出入之柄,又兼今盐漕、察院、仓场侍郎之职也。旧唐书敬宗本纪:长庆四年五月,东都、江陵监大转运留后并改为知院官,从其使王涯请也。司马光资治通鉴:广明元年二月,高骈奏改扬子院为发运使。胡三省注:宋朝江淮发运使本此。

谨案:唐自开元以后,以转运使总各道租庸盐铁之转输,以巡院留后分司之,即今各省粮道之职任也。广明时,高骈奏改扬子院为发运使。至五代及宋,盐铁转运使变而为三司使,而江淮六路之财赋,但以发运使专主之矣。

新唐书食货志:故事,州县官充纲送轻货四万,书上考。开成初,为长定纲,州择清强官送两税,至十万迁一官,往来十年者授县令。江淮钱积河阴,转输岁费十七万余𦈏,行纲多以盗抵死。判度支王彦威置县递群畜万三千三百乘,使路傍民养以取佣,日役一驿,省费甚博。而宰相亦以长定纲命官不以材,江淮大州岁授官者十余人,乃罢长定纲,送五万者书上考,七万者减一选,五十万减三选而已。及户部侍即裴休为使,以河濒县令董漕事,自江达渭,运米四十万石。居三岁,米至渭桥百二十万石。

谨案:唐两税皆民自输送,而州县遣官督之。通鉴所载卢承庆为司列太常伯,考一督运官遭风失米者是也。贞元时,转运盐铁使尝奏诸院自差纲般运,然其后又以州县官充纲如故。开元初,州县官充纲送两税往来十年者,授县令,则纲运官皆以簿尉充之与?

五季五代史张延朗列传:梁兴,置租庸使,领天下钱谷,废户部、度支、盐铁之官。庄宗灭梁,因而不改。明宗入立,废其使,以大臣一人判户部、度支、盐铁,号曰判三司,诏以延朗充三司使。

谨案:唐时盐铁转运使司盐铁、租庸之转输,而兼掌财货出纳之柄。梁改置租庸使,后唐又置三司使,而犹仍唐制,以盐铁、转运合为一司,则尚领漕务也。至宋而三司使、盐铁一司不带转运,但以粮料案兼掌御河漕运,发运案兼当汴河、广济、蔡河漕运,则于邦计详,而于漕务略矣。

宋宋史职官志:发运使、副、判官,掌漕淮、浙、江、湖六路储廪,以输中都。绍兴二年,用臣僚言省罢,以其职事分委漕臣。八年,再置经制发运使,以徽猷阁待制程迈充。迈上疏,以租庸、常平、盐铁、鼓铸各分于诸司,而总于户部,发运使无所用之,固辞不行。九年,遂废发运使,以户部侍郎梁汝嘉为经制使,检察中外失陷钱物与催未到纲运为职。未几,复以臣僚言,分其责于诸路监司。乾道六年复置,以户部侍郎史正志为两浙、京湖、淮广、福建等路都大发运使。是冬,以奏课诞谩贬,并废其职。

都转运使、转运使、副使、判官,掌经度一路财赋,而察其登耗有无,以足上供及郡县之费。熙宁初,诏河东、河北、陕西三路漕臣许乘传赴阙,留毋过浃日。既又诏三路漕臣自辟属各二员,以京朝官曾历知县者为之。元祐初,司马光请漕臣除三路外,毋得过二员,其属官溢员亦省之。绍圣中,诏淮、浙、江、湖六路上供米,计其近远分三限,自季冬至明年八月,以次输足。大观中,陜西漕臣以四员为额。政和中,以总之。川都运。

年,并水陆路发运为一司。端拱元年,罢京师水陆发运使,以其事分隶排岸司及下卸司。大中祥符初,江南、淮南、两浙、荆湖路租籴于真、扬、楚、泗州置仓受纳,分调舟船溯流入汴,以达京师,置发运使领之。陜西诸州菽粟,自黄河三门沿流入汴,以达京师,亦置发运使领之。粟帛自广济河而至京师者,京东之十七州;由石塘、惠民河而至京师者,陈、颍、许、蔡、光、寿六州,皆有京朝官廷臣督之。河北卫州东北有御河达乾宁军,其运物亦廷臣主之。

马端临文献通考:东莱吕氏曰:国初未尝有监司之目,其始除转运使,只因军兴,专主粮饷,班师即停罢。太祖开宝五年,命二参政事,薛居正、吕余庆兼领提举诸州水陆转运使。明年,薛居正、沈义伦拜相,复以二相兼提举水陆漕运事。累朝以武臣为帅守而兼漕事,或以文臣任帅守兼漕。

谨案:宋于各路置转运使,以司一路之赋入,而江南、淮南、两浙、荆湖六路又置发运使以总领其事。盖本唐时之扬子院留后,以盐铁转运副使充之。广明时,高骈奏改为发运使。至宋而盐铁转运使变置三司使,而江、淮沿唐制,置发运使以总盐、漕、茶务,实即唐时转运之职也。然宋之转运使,其初置本专以督粮饷,而其后于一路之事无所不统,边防、盗贼、刑狱、按廉之任皆总之。盖其称虽曰漕帅,而实则为今日藩司之任矣。其职掌已详司道表中,今仍互见于此焉。

宋史食货志:初,荆湖、江、浙、淮南诸州,择部民高赀者部送上供物,舟人侵盗官物,民破产不能偿,乃诏牙吏部送,勿复扰民。熙宁七年十二月,诏濬广济河,增置漕舟。其后河成,岁漕京东谷六十万石。

东南诸路上供杂物,旧陆运者,增舟水运,押汴河、江南、荆湖纲运,七分,差三班使臣,三分军大将、殿侍。

政和七年,立东南六路州军知州、通判装发上供量斛任满赏格,自一万石至四十万石,升名减年有差。

宣和二年,诏六路米麦纲运,依法募官,先募未到部小使臣,及非泛补授校尉以上未许参部人并进纳人管押。淮南以五运,两淮及江东二千里内以四运,江东三千里外及江西三运,湖南北二运,各欠不及五厘,依格推赏外,仍许在外指射合入差遣一次。召募士人并罢。

辽史百官志转运司职名总目:

某转运使。

某转莲副使,同知。其转运使。

某转运判官。

山西路转运使司。

转运判官司。杨晰,兴宗重熙二十年为山西传运使。

奉圣州转运使司。圣宗开泰三年置。

蔚州转运使司。

应州转莲使司。

朔州转军使司。

保州转运使司,并开泰三年置。

西山转运便圣宗太平三年见西山转运使。

郎元化

金史百官志:

都转运司使,正三品,掌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

同知,从四品。

副使,正五品。

都勾判官,从六品,纪纲众物,分判勾案,惟南京勾判兼上林署丞。

户籍判官二员,从六品,旧止一员,承安四年增置一员,不许别差,专管拘收征克等事。

支度判官三员,从六品,掌勾判、分判支度案事。

盐铁判官一员,从六品。

都孔目官二员,勾稽文牍。

知法二员,从八品。

译史,辽东路三人,余各二人。

百五十万贯以上四十五人,

九十万贯以上三十五人,

三十万贯以上二十五人,

河北东路各四十人,余路各三十人。

泰和八年十一月,省议以转运使权轻,州县不畏,不能规措钱谷,遂诏中都都转运依旧专管钱谷事,自余诸路按察使并兼转运使,副使兼同知,签按察并兼转运副,添按察判官一员,为从六品。中都、西京路按察司官止兼西京路转运司事。

辽东转运使兼按察副使,同知转运使兼签按察司使,转运副使兼按察判官。

谨案:金于诸路设转运使,而于京师设都转运使以总之。都转运使又主仓库之出纳及支度盐铁之政,实即唐盐铁转运使之职。但唐时皆以宰相或他官充使,而金则别置一官耳。

金史百官志:

漕运司提举一员,正五品,景州刺史兼领,掌河仓漕运之事。

同提举一员,正六品。

勾当官,从八品,掌催督起运纲船。景州依此置,肇州以提举兼本州同知,同提举兼州判。

谨案:金都于燕,京师有都转运使,又于景州置漕运司提举,犹唐置诸道转运使,而又于陕虢置发运使也。金漕运司提举秩正五品,然于都转运使各为一司,不相统辖。至元而提举司为都漕之属矣。

金史河渠志:泰和元年,尚书省以景州漕运司所管六河仓,岁税不下六万余石,其科州县近者不下二百里,官吏取贿延阻,人不胜苦,虽近官监之亦然。遂命监察御史二员,往来纠察之。

元元史百官志京畿都漕运使司,秩正三品。运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副使三员,正五品;判官二员,正六品;经历一员,正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兼照磨二员,掌凡漕运之事。

世祖中统二年,立漕运所。至元五年,改漕运司,秩五品。十二年,改都漕运司,秩四品。十九年,改京畿都漕连使司,秩正三品。二十四年,内外分立两运司,而京畿都漕运司之额如旧,止领在京诸仓出纳粮斛,及新运粮提举司站车攒运公事,省同知、通判、知事各一员,而押纲官隶焉。延祐六年,增同知、副使、运判各一员。其后定置官员,已上正官各二员,首领官四员。吏属:令吏二十一人,译史二人,回回令史二人,通事一人,知印二人,奏差一十六人,典吏二人。

新运粮提举司,秩正五品。管站车二百五十辆。都提舁一员,同提举二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人,司吏八人,奏差十二人。

通惠河运粮千户所,秩正五品。掌漕运之事。中千户一员,中副千户二员。

都漕运使司,秩正三品。掌御河上下至直沽、河西务、李二寺、通州等处攒运粮斛。

至元二十四年,自京畿运司分立都漕运司于河西务置总司,分司临清。运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三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运判三员,正六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二员,内一员兼照磨;司吏三十三人,通事、译史各一人,奏差一十六人,典吏一人。

荥阳等纲,凡三十纲,设押纲官二员,计六十员,秩正八品。每编船三十只为一纲,船九百余只,运粮三百余万石,船户八千余户。纲官以常选正八品为之。

两都陆运提举司,秩正五品。掌两都陆运粮斛之事。至元之十六年,始置运粮提举司。延祐四年,改今名。提举二员,从五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员,司吏六人,委差一十人。

海王庄、七里庄、魏家庄、腊八庄四所,各设提领一人,用从九品印。

海道粮运万户府,至元二十年置,秩正二品。掌每岁海道运粮,供给大都。达噜噶齐一员,万户一员,并正三品;副万户四员,从三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徙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镇抚二员,正五品。

海运千户所,秩正五品。达噜噶齐一员,千户二员,并正五品;副千户三员,从五品。

若温、台,若庆元、绍兴,若杭州、嘉兴,若昆山、崇明、常熟、江阴等处,凡五所。

漕运司。至元二年五月,京畿都漕运司添设提调官、运副、运判各一员。九年,添设海道巡防官,给降正七品印信。掌统领军人水手,防护粮船。巡防官二员,相副官二员。

防御海道运粮万户府。至正十五年七月,升台州海道巡防千户所为防御海道运粮万户府。九月,置分司于平江。

元史罗璧传:至元十二年,始运江南粮,而河运弗便。十九年,因丞相巴延言,初通海道漕运,立运粮万户三,而以璧与朱清、张瑄为之。

薛应旗续资治通鉴:元粮运仰给江南者,或自浙西涉入江、淮,由黄河逆至中滦,陆运至淇门,入御河,以至京师。又或自利津河,或开胶莱入海,劳费无成。巴延平宋时,遣朱清、张瑄等载宋库藏诸物,从海道入京师,二人遂言海运可通,乃命总管罗璧暨瑄等造船六十艘,运粮四万六千余石,由海道入京。然创行海洋,亦逾年始至,朝廷未知其利,仍通旧运。寻复因孟古岱言海运为便,遂立万户府四,总其事。又并四府为都漕运万户府一,止令清、瑄二人掌之。

元史食货志至元二十五年,内外分置漕运司二。其在外者,于河西务置司,领接运海道粮事。

至大四年,遣官至江浙议海运事。时江东宁国、池、饶、建康等处运粮,率令海船从扬子江逆流而上,江水湍急,又多石矶,走沙涨浅,粮船俱坏,岁岁有之。又湖广、江西之粮,运至真州,始入海船,船大底小,亦非江中所宜。于是以嘉兴、松江入粮,并江淮、江浙财赋府岁粮,办充海运。海运之利,至是博矣。

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十九年十月,由大都至中滦,中滦至瓜州,设南北两漕运司,命游显专领江浙行省漕运。

二十年八月,济州新开河成,立都漕运司。

二十二年二月,增济州漕舟三十艘,役夫万二千人。初,江淮岁漕米百万石于京师,海运十万石,胶、莱六十万石,而济之所运三十万,水浅舟大,恒不能达,更以百石之舟,舟用四人,故夫数增多。

二十五年二月,改济州漕运司为都漕运,同并领济之南北漕。京畿都漕运司惟治京畿。

二十六年正月,海船万户府言:山东宣慰司乐实所运江南米,陆负至淮安,易闸者七,然后入海,岁止二十万石。若由江阴入江至直沽仓,民无陆负之苦,且米石省运估八贯有奇。乞罢胶莱道运粮万户府,而以漕事责臣,当岁运三十万石。诏许之。二十八年正月,罢江淮漕运司,并于海船万户府,由海道漕运。

谨案:元都于燕,资海运以给京师。然世祖平宋之初,江淮之运尚未专由海道,有中滦运道,有新开河运道,有胶莱运道。其司漕务者,有江淮都漕运使、济州都漕莲使、胶莱万户府。其后海运通利,而江淮济州漕运司及胶莱万户府皆罢。其京畿都漕运使则掌自通州运至京师。又分置都漕运司于河西务及临清,接领海运,自直沽运至通州,而河南、山东之漕不由于海道者,亦掌焉。都漕运使、海运万户,并为今总漕之任。而京畿、河西务两都漕,掌诸仓以收纳漕粮,又兼今仓场侍郎之职也。至两都陆运提举司,掌自大都运米至上都,隶于兵部,本非都漕之属,以其职掌运粟,故因类而附录之焉。

明明史食货志:明初命武臣督海运,尝建漕运使,寻罢。成祖以后,用御史,又用侍郎、都御史催督,郎中、员外分理,主事督兑,其制不一。景泰二年,始设漕运总督于淮安,与总兵参将同理漕事。漕司领十二总、十二万军,与京操十二营军相准。初,宣宗令运粮总兵官、巡抚侍郎岁八月赴京,会议明年漕运事宜。及设漕运总督,则并令总督赴京,至万历十八年后始免。凡岁正月,总漕巡扬州,经理爪淮过闸,总兵驻徐、邳,督过洪入闸,同理漕参政管押赴京。攒运则有御史、郎中,押运则其参政,监兑、理刑、管洪、管厂、管闸、管泉、监仓则有主事,清江卫河有提举。兑毕过淮过洪,巡抚、漕司、河道,各以职掌奏报。

职官志: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兼管河道一员。

太祖时,尝置京畿都漕运司,设漕运使。永乐间,设曹运总兵官,以平江伯陈瑄治漕。宣德中,又遣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督运。至景泰二年,因漕运不继,始命副都御史王竑总督,因兼巡抚淮、扬、庐、凤四府,徐、和、滁三州,治淮安。成化八年,分设巡抚、总漕各一员,九年复旧。正德十三年又分设。十六年又复旧。嘉靖三十六,以倭警添设提督军务巡抚凤阳都御史。四十年归并,改总督漕运兼提督军督务。

明会典督运官员,总督都御史一员,总兵官一员。

谨案:明永乐时,设漕运总兵官,盖仿元时海运万户府之制,以武臣总漕务。宣德时,或遣侍郎、都御史等官督运,而不常置,漕务实总于总兵。景泰中,始设漕运总督,于是总漕与总兵同司漕务,而总漕之权重,则总兵之任轻矣。漕运总督并兼巡抚淮、扬,虽成化、正德、嘉靖间皆尝分置巡抚,然自嘉靖四十年归并之后,至崇祯时不改,故朱大典、史可法皆以总督漕运兼巡抚庐、凤、淮、扬等郡。又明自弘治时置总河侍郎,与总漕分理河、漕,其后二职亦分合不常。明史职官志沿明会典之文,故总漕以兼管河道著衔。盖明会典成于万历十五年,其时河、漕并为一职,至万历十六年,河、漕又分理,而职官志未之及也,其详见于河道表中。

明史职官志十三道监察御史,在外巡漕攒运。

明会典:攒运御史一员,

谨案:明会典:永乐十六年,令沿河坝闸,每三处差御史一员攒运。十七年,令侍郎、都御史并武职大臣各一员,催督粮务。

宣德二年,差侍郎五员、都御史一员,催督浙直府军民粮运。

四年,差侍郎、都御史、少卿、郎中等官攒运。

弘治二年,议准每岁于户部郎中、员外郎、主事内推选一员,领敕催攒运船。

隆庆六年,题准给攒运郎中关防。盖明时攒运,或遣卿贰,或遣部曹,或遣御史,至万历时,始定差御史,而今因之。

明史百官志督粮道,十三布政司各一员,俱驻省城。

明会典天顺元年,令各处监兑民粮司府州,每岁承委后,先行本部知会,径赴总督漕运官处比较。

成化二十一年,令每年户部差官一员,于山东、河南,南京户部差官四员,于浙江、江西、湖广、南直隶地方,督同各司府、州、县正官并管粮官征兑。

弘治三年,取回各处监兑主事官,止令各该管粮官监兑。

七年,令两京户部差主事等官,于湖广、江西、浙江、山东、河南及南直隶等府,催督监兑民粮。

正德七年题准:改委户部属官四员,分往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地方监兑。

嘉靖四十四年,题淮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等处监兑官,各给关防一颗。

谨案:明时以各司府州正官及管粮官征兑漕粮,又遣主事五员分督之,见于明会典者如此。国初以府推官监兑,乃沿明末之制,盖明之监兑主事,万历十六年以后尝罢遣,而专以府佐监兑也。

明会典:押运参政一员。

明史百官志:

漕运总兵官,永乐二年设总兵、副总兵,统领官军海运,海运罢,专督漕运。天顺元年,又令兼理河道,协同督运参将一人,年设。

把总十二人,

明会典:运粮官军,南京把总二,各领卫十三,

锦衣卫、广洋卫、江阴卫,

龙虎卫,

镇南卫,

神策卫,

府军卫,

府军右卫,

豹韬左卫,

龙江右卫,

金吾后卫,

虎贲左卫,

留守左卫,

旗手卫,

府军左卫,

金吾前卫,

府军后卫,

兴武卫,

沈阳右卫,

应天卫,

横海卫,

水军左卫,

水军右卫,

龙虎左卫,

龙江左卫,

羽林左卫,江南直隶把总二,领卫所十九:

建阳卫,新安卫,安庆卫,九江卫,宣州卫,鹰扬卫,豹韬卫,武德卫,留守右卫,虎贲右卫,

镇江卫,

太仓卫,苏州卫,镇海卫,留守中卫,骁骑右卫,羽林右卫,嘉兴守御御千户所,松江守御千户所,

江北直隶把总二,领卫所十五:

淮安卫,大河卫,泗州卫,邳州卫,寿州卫,

扬州卫,

高邮卫,仪真卫,庐州卫,六安卫,滁州卫,通州守御千户所,户所,

浙江把总二,领卫所十三。

宁波卫,

台州户所。

山东把总一,领卫所十九。

临清卫,

平山卫,

东昌卫,

济宁卫,

兖州护卫,

东守御千户所,

濮州守御千户所,

徐州卫,

徐州左卫,

归德卫,

德州卫,

德州左卫,

天津卫,

天津左卫,

天建右卫,

通州左卫,

通州右卫,

定边卫,

神武中卫。

湖广把总一,领卫所十。

武昌卫,

武昌左卫,

蕲州卫,

黄州卫,

荆州卫,

荆州右卫,

岳州卫,

襄阳卫,

沔阳卫,

德安守御千户所。

江西把总一,领卫所十一:

南昌卫,

袁州卫,

赣州卫,

吉安守御千户所,

安福守御干户所,

永新守御千户所,

抚州守御千户所,

建昌守御千户所,

铅山守御千户所,

广信守御干户所,

饶州守御千户所。

宣德三年奏准,各都司卫所选委指挥等官,专一运粮,不许别项差操。五年,令巡按御史、布按二司及漕运都指挥选举管粮官员,军多卫指挥二员,少者一员。十年,令都督运粮都指挥等官,许乘粮船一只,量带官粮。

凡有漕运地方,成化十六年,添设佐贰都指挥一员,专掌漕运,不与军政。

谨案:前明漕运,设旗甲以挽运之,设运总以统领之,设漕道、粮道以督押之,设总漕、巡漕以提衡巡察之。逮于国朝,循用不改。然自宋以前,皆用民运。至元设万户府,始以军运。明初行支运之法,军民并任其事。其后变为兑运,又变为长运,民虽免于输将失业,而军民交兑不免需索之弊。国初改为官收官兑,酌定赠贴,官为支给,军民两便,实为良法。列圣轸念民食,湛恩时霈,民间荒歉,则有改折之条,运军挂欠,则有宽免之令。烛吏胥之刁难,以清弊窦,禁商船之起拨,以惠行旅,深仁厚泽,有加无已。皇上恩及运丁,曲加体恤,天庾丰盈于上,而军忘挽运之劳,民有仓箱之积,洵前古所未有也。

钦定历代职官表卷六十

下一篇

相关推荐

自制黑芝麻馅料|就一个字:香!
365手机体育app

自制黑芝麻馅料|就一个字:香!

📅 07-03 👁️ 2259
聊聊笔记本硬盘到底多大才够用?
365在线娱乐平台官网

聊聊笔记本硬盘到底多大才够用?

📅 12-29 👁️ 922
最可怕的大鲶鱼吃人事件是真事还是谣言
365bet手机下载

最可怕的大鲶鱼吃人事件是真事还是谣言

📅 07-09 👁️ 5155